江西省教育厅文件
赣教助字〔2019〕4号
江西省教育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赣江新区社会事务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全省教育系统脱贫攻坚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赣教财字〔2019〕18号)要求,切实做好脱贫攻坚巡视整改工作,不断提高学生资助工作管理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校贯彻执行情况请及时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91-86756209 。
江西省教育厅
2019年4月2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意见(修订)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阻断贫困在教育中的代际传递,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现就进一步规范全省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确保学生资助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确保民生资金运行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
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脱贫攻坚,事关社会公平,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教育系统必须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精确瞄准教育最薄弱区域和最贫困群体,以更大的决心、更强的力度、更有力的政策举措,进一步落实《江西省教育扶贫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把脱贫攻坚专项巡视整改与今后两年脱贫攻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学生资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好,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各地各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各地各校要成立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学籍、资助、财务、信息等相关部门的工作关系,明晰各部门的职责,确保学生资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要促进学生资助工作提档升级,在脱贫攻坚中发挥更大作用,必须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尽锐出战”的要求,配备一支讲政治、有担当、能力强的资助干部队伍。各地各校要在现有机构设置及编制范围内统筹调剂,确保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适应和满足学生资助工作需要。要着力提高资助工作人员素质,加强政策、业务和技能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政策执行力,确保学生资助政策落地见效。要完善学生资助工作规章制度,做到有章可循、权责明确。各地各校应科学核定资助工作人员工作量,对资助工作业绩突出者,在绩效考核方面适当予以倾斜,在职称评定方面予以优先。
三、进一步落实学校法人代表责任制
省委、省政府办公厅 《关于深入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实行落实资助政策校长负责制”。各级各类学校要严格落实学生资助工作法人代表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各个环节负主要责任,狠抓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切实加强资助工作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资助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
各地各校要制定符合本地本校实际的实施细则,确保资助申请、评审、公示、发放等各个环节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落实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做到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建立精准资助机制,实现资助标准精准、资助对象精准、资金分配精准、发放时间精准,实现应助尽助。
加强资助政策和资助工作流程的宣传,确保符合条件学生申请资助的权利;加强受助资格审查,坚决杜绝把不符合国家奖助资格条件的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尤其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认定识别工作,明确标准和资助档次,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落到实处,杜绝轮流坐庄、平均资助、以奖代助等现象。确保资助对象、资助力度更加精准;合理确定公示方式与内容,既要防止暗箱操作、人情资助等现象,又要保护受助学生尊严;明确奖助学金发放时限、标准与方式,重点解决资助资金晚发、扣发、不按照规定方式发放等问题。
各地各校要将受助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受理结果、公示照片、资金发放等有关凭证分年度建档备查。设立专门档案存放场所,统一内容、统一格式,做到电子档案、纸质档案并存,专人保管、全程保管。按照规定和要求,及时、保质报送材料。
五、进一步强化“双负责制”保障
教育扶贫工作要进一步压实责任、扎实推进,强化义务教育扶贫资助政策学校校长与乡镇属地双负责保障。采取双线压实、双向联动的办法明确乡镇和学校的职责,确保双负责制工作的有效落实。学校要负责全面落实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确保政策落实不漏一人;所在乡镇要重点核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与当地学校进行对接,通过数据比对,确认结果、及时上报,对在外地就读的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了解情况建立台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一个不错、一个不漏。
六、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立行立改成效
各地各校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简化建档立卡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流程的通知》要求,简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流程,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补贴由“申请制”转为“确认制”。各地要将简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流程的要求传达到基层每一所学校,做到校长、教师、家长及学生人人皆知。
各地各校要以“学段全覆盖、对象无遗漏、标准最高档、项目可叠加、结果全告知”为目标,落实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把握时间节点,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准确将学生受助结果告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尤其要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及其家长能够及时了解教育扶贫学生资助政策和获得资助情况。
七、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
各地各校要选派专人负责学生资助工作各个系统应用工作,充分发挥信息系统在资助工作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对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要按照联合核查机制的要求,主动与扶贫部门对接,按照“协调配合、共同把关、统一上报”的原则,对确认后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分别上报,实行“共同审核、动态调整、定期对接”。确保扶贫和资助系统中信息数据时刻保持一致,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信息一个不错、一个不漏。加强各学段受助学生信息和资助资金发放进度的监督管理,协调资助管理部门、学籍管理部门和财务资金管理部门,资助统计信息、学籍统计信息和资金发放管理信息做到“三一致”。
八、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资助育人
充分利用各类宣传资源,以资助政策宣传为基础,以成效宣传为重点,以各种活动为载体,全面、准确、主动、及时地宣传学生资助政策和资助成效,实现学生资助政策家喻户晓、广大师生应知尽知。将“资助育人”作为学生资助工作重要内容,贯穿资助全过程,通过开展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和助人为乐、善施善行等活动,培养学生“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优秀品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九、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
资助工作涉及面广、资金量大,群众关注度高。要通过加强监管,确保把各项政策精准地落在实处,确保不出现任何形式的跑、冒、滴、漏,确保把学生资助这项民生工程做成民心工程。各地各校要建立学生资助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监督机制。各地各校要结合本地和本校情况定期进行学生资助工作自查自纠,及时解决资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予以通报,责令整改,加大问责力度,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
十、进一步加强舆情处置
各地各校要完善学生资助信访投诉处理制度。通过设立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咨询邮箱等多种途径,畅通群众反映渠道,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妥善处理投诉举报内容,做好登记记录,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政策、法规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存档完整。要建立学生资助舆情监控与应急处置机制,提升舆情应对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应对突发事件,及时发声,及早处置,防止事态蔓延和负面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