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对象为证书遗失需补发和证书损毁影响使用需换发的专任教师。每年9月集中办理一次。
温馨提示:鼠标点击可进入每个办事流程详细说明。
1.所需材料清单请点击查看。 2.材料提交至人事处师资科(一号行政楼北101室)。
师资科:夏老师 0792-8334065
学校初审。审核通过,向省教育厅提交材料。
审核若通过,补换发证书完成后会及时通知本人领取。
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