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九江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生周毅东已达到退学条件,学校拟对周毅东同学退学处理。因退学处理事先告知书通过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送达,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信息见附件。
学生周毅东对学校上述认定的处理事实、处理依据及处理内容等有异议的,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教务处提出书面材料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陈述和申辩,学校将依规作出退学处理。
联系电话:0792-8311018
联系地址:九江学院主校区老行政楼2楼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附件:九江学院关于周毅东同学退学处理事先告知书
教务处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