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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简章

作者:招生与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3年03月16日 17:33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下发的《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赣教高字〔2023〕9号)、《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赣考院普〔2022〕18号)、《关于做好全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赣教考字〔2023〕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我校今年将在全省普通高校招收应届专科毕业生进入我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学习(以下简称“专升本”),经学校研究决定,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2023年,我校具体招生专业及分专业计划数见《九江学院2023年专升本招生专业及计划数一览表》(附件)。

二、招生对象

(一)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毕业证。

(二)已退役大学生士兵(含2023年上半年退役大学生士兵)在2023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或已取得毕业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江西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应征入伍。

2.外省普通高校高职(专科)学生在校期间或毕业后,在江西应征入伍。

三、报名条件

(一)考生(含免试生)报名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其中,条件4只适用于退役大学生士兵。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高职(专科)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4.在入伍期间和退役后工作学习期间,无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或受到纪律处分但报名前已解除处分的。

(二)专项考生(含免试生)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同时,还需满足专项计划所规定的条件。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专升本报名、资格审核等环节按照《关于做好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具体要求执行。对不符合报名、录取条件的考生,确认后一律取消资格,并实行资格审查问责制。

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录取全过程。

(一)考生的报名资格由考生就读(毕业)院校负责审核。所在院校依据规定的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对考生资格及其填报的基本信息和报名照片进行审核。对初审不合格的考生要标注原因,并及时告知考生本人。

(二)本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就读(毕业)院校初审,外省院校退役大学生士兵的报名资格由省教育厅初审。省教育厅将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汇总,报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进行退役士兵身份核定。

(三)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未来工匠”学生、世界技能获奖学生资格由省教育厅负责审核。

(四)省教育厅负责对高校最终拟录取考生名单进行前置学历资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五、缴费时间、方式及标准

所有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须在3月17-21日期间内,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网址:www.jxeea.cn,后同)“专升本管理系统”完成网上缴费,缴费标准130元/人。逾期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网上缴费成功后,不予退费。

六、志愿填报

考生须完成缴费再填报志愿,缴费完成后于2023年3月17日15:00-21日17:00期间,自行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专升本管理系统”,根据《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实施方案》划分的9个考试大类和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计划及有关要求,对照《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对应专业(类)指导目录》选择填报志愿。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赣教高字〔2023〕9号文件的附件2要求填报志愿。逾期未完成志愿填报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七、考试

考试采取全省统一组织命题、制卷、评卷的方式。

(一)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

1.公共基础课不分学科专业,采用政治+英语+信息技术三门课程的综合卷,分值300分。

2.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按专业门类分为9类,各设置一门考试科目,各考试科目试卷分值150分。具体科目以江西省教育厅公布的《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科目》为准。

(二)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时间为:2023年4月22日。其中,公共基础课考试时间为上午9:00-11:30,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考试时间为下午15:00-17:00。

八、招生录取

(一)全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报名、志愿填报、录取、数据上报等工作,统一通过省教育考试院网上系统进行。

(二)执行省教育厅按考试九大类划定的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要求,且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成绩不得低于本科目总分的60%,依据考生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总分相同时专业基础及技能知识课优先,其次按政治、英语、信息技术课程顺序,单科分数高低排序录取。

(三)按照平行志愿原则进行投档录取。凡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不得要求退档。对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学校也不得以考生自愿放弃为由退档。

(四)“免试计划”和“专项计划”未完成的计划,学校可以在普通计划投档前调整至“普通计划”。调整计划方式在“免试计划”录取后,经学校研究、报省教育厅批准,在我校专升本专栏中公布。

(五)未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征集志愿计划,网上进行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填报专业必须在《江西省2023年普通高校专升本对应专业指导目录》规定的对应专业范围内进行。

(六)省教育考试院负责对上传预录取考生录检复核。

(七)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未来工匠培育计划学生、获奖学生(含高水平运动员)、退役大学生士兵、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录取实行计划单列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录取工作按照赣教高字〔2023〕9号文件的附件2要求执行。

九、学费和待遇

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编入我校本科三年级学习。按所录专业的学费和住宿收费标准缴纳有关费用,享受统招本科生相同的待遇。学生学习期满,各科成绩合格,颁发我校本科毕业证书。其毕业证书上标注“在本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实际时间填写。毕业后自主择业。

十、其他事项

1.考生报名时填写的联系方式一定要准确,如联系不上导致未录取,后果自负。

2.我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相关事宜的通知均会公布在校园网的专升本专栏中,请考生随时关注,并按要求及时完成。

3.学校未授权任何中介(培训)机构或个人开展2023年专升本招生活动。考生切勿相信未经官方发布的任何消息。因自身原因造成的不良后果,由考生个人自行承担。

4.凡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报到须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注册。

5.学校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专升本工作各项事宜。

6.学校2023年专升本招生工作接受教育部、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纪检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监督电话:0792-8314458/8313779

7.本简章解释权归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如本简章与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未尽事宜请咨询0792-8310030。

联系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前进东路551号九江学院招生与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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