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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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4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24年10月14日 15:32浏览次数:


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水平应用型普通本科高校建设的实施意见》(赣教高字〔2022〕32号)《九江学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我校应用型大学建设的若干意见》(九院字〔2022〕95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校校企合作协同育人,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数量

从我校在招专业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的本科课程中,遴选40门左右建设基础良好、产教融合教学初见成效的专业课程进行立项建设。

二、申报要求

(一)课程建设基础良好。申报课程须为纳入人才培养方案且设置学分,并于2024年8月31日前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教学的本科专业课程。校企合作开展课程建设,并取得实质性成效,课程在创新创业教育、数字化转型、课程思政、实践教育等方面建设基础良好,积极促进课程内容与企业技术发展衔接、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对接、人才培养与产业需求融合,突出学生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的培养考核。

(二)课程申报主体要求。合作课程实行校企双负责人制,并具备3-8人的教学团队。课程负责人和课程团队核心成员只能参与申报一门校企合作课程。校方课程负责人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造诣,担任所申报的课程教学至少2轮以上,并具有企业背景或近三年有行业企业工程实践经历的在职“双师型”教师。企业方课程负责人应在课程对应的产业领域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素质可靠,能胜任该门课程的开发和课堂教学任务。团队主要成员一般为近5年内讲授该课程教师,师德师风好,教学能力强,积极投入教学改革。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优化课程内容。企业深度参与课程建设,校企联合开发教学资源、联合编写课程讲义、联合组织课程教学。将科学研究新进展、实践应用新成果、社会需求新变化、产业变革新技术融入课程教学内容,加快课程教学内容迭代,实现课程内容与行业标准、生产流程、项目开发等产业需求科学对接。坚持理论实践一体化,突出学生工程与社会实践能力的考核,实践性课时比重不少于30%。

(二)创新教学方法。围绕目标达成、教学内容、组织实施等,对课程进行整体规划,科学合理设计教学方法、教学过程。鼓励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发建设数字图书、慕课、微课、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项目案例库等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鼓励在行业企业真实场景开展沉浸式实景、实操、实地教学的课程,将理论学习、知识转化、能力培养有机贯穿于教学全过程。积极开展实施案例式教学、项目化教学、任务式教学等实践驱动的新型教学方式方法,促进教师教学方式由讲授式为主向参与式为主转变。合作课程由校内教师和校外教师共同授课,其中理论内容由校外教师讲授的学时不低于三分之一,实践内容由校外教师讲授的学时不低于三分之二。

(三)改革评价方式。改变传统“以考定成绩”的课程评价模式,突出企业参与度,将企业实际应用案例作为考核内容的组成部分,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强化知识应用能力、实践能力、解决问题能力和创新能力的考核。坚持过程性评价,突出校企合作实践性成果,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鼓励以文案、报告、作品、方案等为载体的团队式、小组化考核,重点培养学生面对真实场景下复杂问题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等。

(四)推进团队建设。鼓励培育和引进行业权威、领军人才、大师名匠担任课程负责人,从企业选聘一批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参与课程建设,共同打造专兼结合、结构合理的课程团队。建立专任教师定期赴合作单位轮训制度,加强教师工程实践与社会实践能力培养,专任教师每3年须有累计不少于4个月到企业或一线的实践经历,全面提升团队产教融合意识、产业敏感度,持续提升“双师型”教师比例与水平。组建虚拟教研室等基层教学组织,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探索突破时空限制、高效便捷、形式多样、“线上+线下”结合的教师教研模式,充分激发教师的教学活力,实现广泛的教学成果转化与优质资源共享。

四、申报名额

学校在招专业每个专业限报1门,各二级学院结合本院专业建设规划进行遴选推荐。

五、申报流程

申报课程填写并提交《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至所在学院,由学院进行遴选。经学院遴选确定推荐的课程,按以下要求提交申报材料至学校:

1.纸质材料报送。各学院于2024年11417:30,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和《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各一份(盖章版)至教务处二号行政楼508室,逾期未交视为放弃申报。

2.网络平台填报。申报课程负责人须于2024113日至11524:00登录“九江学院超星网络教学平台项目申报板块”(网址为http://jj.zlgc2.chaoxing.com/),将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包括10分钟说课视频)上传至平台,操作方法详见附件4《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网报操作指南》。平台上传材料用于专家网上评审,过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

3.申报材料审核。教务处对上传平台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材料不全的课程不予参评。

六、经费支持

课程立项后,学校按2万/门拨付项目建设启动经费,课程通过中期检查,再拨付第二阶段建设经费。若课程获得省级校企合作一流课程立项,学校视具体情况继续进行经费追加。

学校将立项课程建设经费拨付至各二级学院,经费使用应严格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专款专用、严格管理,不得弄虚作假、虚列虚报。

七、建设周期与项目验收

(一)建设周期。立项课程建设期为2年,建设期内须至少完成2轮教学改革实践。

(二)项目验收。2025年底开展项目建设中期检查,2026年底组织验收,验收标准详见附件3《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指标体系》。对未通过验收的课程项目限期整改,整改期限不超过1年,整改后仍未通过验收的予以撤项并收回建设经费,被撤项的课程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教学建设类项目。

(三)建设期内,立项课程获批省级校企合作一流本科课程,视同已通过学校验收,不再参加校级验收。

八、其他事项

(一)各学院应对申报推荐的课程内容(文字和影像等)逐字、逐句、逐帧审核,对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对课程团队成员进行政治审查,以及对课程政治性、科学性、合法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

(二)立项课程按一流课程计算相应教学工作绩效点。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8312749

附件: 1.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书

       2.九江学院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申报汇总表

       3.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项目建设指标体系

       4.九江学院校企合作课程建设项目网报操作指南

教务处

202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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