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科长:杨良梅 联系电话:8311070
1.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学校相关文件制度及有关后勤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为主要依据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较全面的了解学校后勤各实体企业及相关部门的经济活动情况;严格遵守和维护财经纪律,遵守会计职业道德,坚持财务管理基本原则,按政策制度办理各项事务,履行好会计核算和监督职责。
2. 负责企业日常财务核算、决算工作,及时提供真实准确的财务报表,编制、汇总企业类财务报告并及时上报学校。
3. 建立和完善会计核算体系,熟练应用财务软件,健全财务制度,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
4. 负责组织企业成本管理工作,进行成本预测、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5. 及时分析总结、汇报企业经营状况,为相关决策层提供财务分析,提出支持性的建议。
6. 负责财产清查盘点,往来清理、对帐、有价证券、印章等财务基础管理工作,完成涉及的审计、退费等财务工作。
7. 负责与核算单位和相关部门联络,定期向有关负责人报告财务工作及任务完成的执行情况。
8. 做好会计档案的整理、装订、保管、移交工作。
9. 负责涉企业业务的外联工作,了解政策动向,做好税收申报、普及、国资报表填报等工作。
10. 为各种财务检查和审计提供数据、财簿及报表。
11. 根据会计核算与监督的有关要求,实施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队伍建设和管理,提高财务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12. 完成学校或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